# A09B00014 已決標公告

新店線廠站及台大醫院站火警、排煙系統重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384,000
原始預算
$ 54,384,61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01@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樓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7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樓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82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新店站、新店站停車場、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大坪林站、景美站、萬隆站、興捷變電站、公館站、台電大樓站、古亭站、古亭站動力變電站、中正紀念堂站、台大醫院站及新店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計15套火警排煙總機設備。 (2)火警及排煙區劃整併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車站既有火警及排煙2套系統整併合一為1套系統。 (4)火警排煙總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隔離開關盤、火警發信機、 警示燈、排煙手動啟動開關、光電分離式探測器、線型探測器、廣播控制 機(新店機廠)、新增迴路配管配線、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 路設備模組等設備更新。 (5)火警排煙分區移報現場操作系統(環控)通訊介面ModBus、圖控系統(新增 遠端監控功能)。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
1樓臨時開標室 ,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八)本案履約期限說明: 1、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40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新店機廠、新店站、新店站地下停車場、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大坪林站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2、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82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景美站、興捷變電站、萬隆站、台大醫院站、中正紀念堂站、古亭站、古亭站動力變電站、公館站、 台電大樓站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01@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樓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7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樓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82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新店站、新店站停車場、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大坪林站、景美站、萬隆站、興捷變電站、公館站、台電大樓站、古亭站、古亭站動力變電站、中正紀念堂站、台大醫院站及新店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計15套火警排煙總機設備。 (2)火警及排煙區劃整併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車站既有火警及排煙2套系統整併合一為1套系統。 (4)火警排煙總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隔離開關盤、火警發信機、 警示燈、排煙手動啟動開關、光電分離式探測器、線型探測器、廣播控制 機(新店機廠)、新增迴路配管配線、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 路設備模組等設備更新。 (5)火警排煙分區移報現場操作系統(環控)通訊介面ModBus、圖控系統(新增 遠端監控功能)。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
1樓臨時開標室
,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八)本案履約期限說明: 1、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40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新店機廠、新店站、新店站地下停車場、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大坪林站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2、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82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景美站、興捷變電站、萬隆站、台大醫院站、中正紀念堂站、古亭站、古亭站動力變電站、公館站、 台電大樓站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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