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含甲等以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北投站至復興崗站高架段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詳詳細價目表。
2.本案主要部分為:隔音牆拆除及安裝,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本工程為捷運北投站至復興崗站高架段隔音牆施工;施作範圍位於軌道及機廠管制區,為夜間非營運時段(01:45~04:30)為原則施作,前述施工時間仍需配合機關整體營運,如遇行車調度或與機關排程衝突等因素,則施工時間以機關核可之工單為主。
4.因施工區域緊鄰民宅,夜間施工噪音影響民眾甚鉅,本工程使用之所有機具、設備及施工方式皆需使用低噪音型及配合相關減噪設備,以降低施工音量;若施作期間因噪音陳情、民眾抗爭或環保局稽查超出規定音量等,廠商需配合機關指示暫停施作或撤離工區,且該日仍計契約工期。
5.廠商應於進場前,應提送前外飾板拆除後開口處之細部安全防護及防污措施,內容應包含材質、固定方式及防護範圍(防污應確實包覆支柱下方與結構體間隙)等,經機關審查合格後確實執行,以確保作業人員及整體施工安全,避免施工期間可能之污損致既有設施、設備或民眾財產受損,降低工程對臨近居民及環境之影響。
6.本工程之隔音牆吸音材素材,應具吸音率佳,剛性高,質量輕,耐久,吸水後低變形量等特性,應使用不鏽鋼或鋁材等不易鏽蝕之材料;另吸音材素材應避免選用易遭軌道磨軌時之火花噴濺而燒灼及破孔的材料,後續恐造成水份侵入或使材料受損,而減損原始功能。吸音材素材應於進場前,將材料資料送機關審查,於核定後方可使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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