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8A00075 已決標公告

淡水站站後空間增建店鋪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勁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20,000
原始預算
$ 25,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考工課李信諭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41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處考工課李信諭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41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9
原公告日 108/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站站後廣場。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淡水站站後空間增建店鋪工程,總計增建3間店鋪及擴建1間店鋪,本工程之施工範圍總面積大約400平方公尺(包含增建1層樓之鋼結構及鋼筋混凝土、防火隔間、天花板、內外牆面、地坪之裝修,增設防火鐵捲門及防火門等),其中包含1間既有店鋪擴建之配合裝修工程。(2)店鋪新增設水電工程、消防設備改善工程。(3)其他既有相關系統、管線遷移、修改及佈設。 2.本工程採購為既有車站建築物之增建店鋪工程,屬建築法第9條規定之增建行為(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並依本市「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法令規定,已提報主管機關審查取得增建許可,故本案工程承造人依建築法第14條及營造業法暨施行細則規定,應由符合營造業法之綜合營造業承攬,以維建築物結構之安全並綜理營繕工程之施工管理;另因本案採購金額超過720萬元且尚未超過2,700萬元,故依營造業法應訂定廠商資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評選須知」第4頁(二)、2.段落,數字誤植為「25%」,已修正為「20%」。 2.「PCCES空白標單」及「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4.之工項壹、四、8項,名稱已統一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頂明架或暗架60*60Ccm金屬沖孔天花板」;另「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2.、3.、5.之工項名稱亦與「PCCES空白標單」統一。 3.圖說A7-2,天花板詳細圖,將「礦纖板明架天花板平面示意圖」名稱,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面示意圖」。 4.工程規範附件1施工規範一覽表(共計22個項目),已將施工規範一覽表之電子檔案補正,與「附件1施工規範」內容一致。 5.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考工課李信諭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41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處考工課李信諭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41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9
原公告日
108/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站站後廣場。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淡水站站後空間增建店鋪工程,總計增建3間店鋪及擴建1間店鋪,本工程之施工範圍總面積大約400平方公尺(包含增建1層樓之鋼結構及鋼筋混凝土、防火隔間、天花板、內外牆面、地坪之裝修,增設防火鐵捲門及防火門等),其中包含1間既有店鋪擴建之配合裝修工程。(2)店鋪新增設水電工程、消防設備改善工程。(3)其他既有相關系統、管線遷移、修改及佈設。 2.本工程採購為既有車站建築物之增建店鋪工程,屬建築法第9條規定之增建行為(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並依本市「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法令規定,已提報主管機關審查取得增建許可,故本案工程承造人依建築法第14條及營造業法暨施行細則規定,應由符合營造業法之綜合營造業承攬,以維建築物結構之安全並綜理營繕工程之施工管理;另因本案採購金額超過720萬元且尚未超過2,700萬元,故依營造業法應訂定廠商資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評選須知」第4頁(二)、2.段落,數字誤植為「25%」,已修正為「20%」。 2.「PCCES空白標單」及「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4.之工項壹、四、8項,名稱已統一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頂明架或暗架60*60Ccm金屬沖孔天花板」;另「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2.、3.、5.之工項名稱亦與「PCCES空白標單」統一。 3.圖說A7-2,天花板詳細圖,將「礦纖板明架天花板平面示意圖」名稱,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面示意圖」。 4.工程規範附件1施工規範一覽表(共計22個項目),已將施工規範一覽表之電子檔案補正,與「附件1施工規範」內容一致。 5.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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