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站站後廣場。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淡水站站後空間增建店鋪工程,總計增建3間店鋪及擴建1間店鋪,本工程之施工範圍總面積大約400平方公尺(包含增建1層樓之鋼結構及鋼筋混凝土、防火隔間、天花板、內外牆面、地坪之裝修,增設防火鐵捲門及防火門等),其中包含1間既有店鋪擴建之配合裝修工程。(2)店鋪新增設水電工程、消防設備改善工程。(3)其他既有相關系統、管線遷移、修改及佈設。
2.本工程採購為既有車站建築物之增建店鋪工程,屬建築法第9條規定之增建行為(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並依本市「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法令規定,已提報主管機關審查取得增建許可,故本案工程承造人依建築法第14條及營造業法暨施行細則規定,應由符合營造業法之綜合營造業承攬,以維建築物結構之安全並綜理營繕工程之施工管理;另因本案採購金額超過720萬元且尚未超過2,700萬元,故依營造業法應訂定廠商資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評選須知」第4頁(二)、2.段落,數字誤植為「25%」,已修正為「20%」。
2.「PCCES空白標單」及「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4.之工項壹、四、8項,名稱已統一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頂明架或暗架60*60Ccm金屬沖孔天花板」;另「施工及材料說明」二、(五)、2.、3.、5.之工項名稱亦與「PCCES空白標單」統一。
3.圖說A7-2,天花板詳細圖,將「礦纖板明架天花板平面示意圖」名稱,修正為「金屬天花板平面示意圖」。
4.工程規範附件1施工規範一覽表(共計22個項目),已將施工規範一覽表之電子檔案補正,與「附件1施工規範」內容一致。
5.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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