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6D00188 已決標公告

明德站、七張站及善導寺站等3站廁所重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帝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160,168
原始預算
$ 13,900,375
底價金額
$ 13,862,800
決標折數
94.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 廖雅琦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68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 廖雅琦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68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85@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56,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其餘詳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明德站、七張站及善導寺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詳詳細價目表。 (1) 廁所重置完成後廁間數:男廁間6間,小便斗12座,女廁間21間,無障礙兼親子廁所3間。 (2) 主要施工項目分為假設工程、建築裝修工程、衛生設備工程、衛生設備給排水及污水管路裝設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新增獨立電源、公共電話管線佈設、不銹鋼污水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室內裝修送審、簽證費及消防簽證費用、明德站廁所通風改善、七張站廁所通風改善、善導寺站廁所通風改善、中繼污水槽及附屬設施、消能陰井及其配管、開放使用前細部清潔。 2、分段履約期限規定:自開工日起(27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七張站廁所。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善導寺站廁所,第3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7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明德站廁所。 3、本工程於施工圍籬內可全日施工(24小時施作),惟施工項目遇有影響設施設備運轉或車站營運時,施作時間以夜間01:30~04:30為原則,並以機關核可之工作申請單施工時間為主。 (八)本次修正項目如下: 1.刪除原詳細價目表項次一、1、(7)「施工圍籬,2.1m ≦高度< 2.4m,含臨時照明」、一、2、(19)「售票機加值機移設費用」、一、2、(20)「售票機加值區域不銹鋼包板拆除、安裝及修補費用」、一、14「中繼污水槽及附屬設施」、一、15「消能陰井及其配管」共5項;工程規範配合上述項目修正。 2.修正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第4子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配合前項修正,一併修正「投標及購標注意事項」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上述因涉及招標文件修正,本次視為修正後第1次公告,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 廖雅琦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68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 廖雅琦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568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85@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56,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其餘詳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明德站、七張站及善導寺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詳詳細價目表。 (1) 廁所重置完成後廁間數:男廁間6間,小便斗12座,女廁間21間,無障礙兼親子廁所3間。 (2) 主要施工項目分為假設工程、建築裝修工程、衛生設備工程、衛生設備給排水及污水管路裝設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新增獨立電源、公共電話管線佈設、不銹鋼污水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室內裝修送審、簽證費及消防簽證費用、明德站廁所通風改善、七張站廁所通風改善、善導寺站廁所通風改善、中繼污水槽及附屬設施、消能陰井及其配管、開放使用前細部清潔。 2、分段履約期限規定:自開工日起(27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七張站廁所。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善導寺站廁所,第3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7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明德站廁所。 3、本工程於施工圍籬內可全日施工(24小時施作),惟施工項目遇有影響設施設備運轉或車站營運時,施作時間以夜間01:30~04:30為原則,並以機關核可之工作申請單施工時間為主。 (八)本次修正項目如下: 1.刪除原詳細價目表項次一、1、(7)「施工圍籬,2.1m ≦高度< 2.4m,含臨時照明」、一、2、(19)「售票機加值機移設費用」、一、2、(20)「售票機加值區域不銹鋼包板拆除、安裝及修補費用」、一、14「中繼污水槽及附屬設施」、一、15「消能陰井及其配管」共5項;工程規範配合上述項目修正。 2.修正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第4子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配合前項修正,一併修正「投標及購標注意事項」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上述因涉及招標文件修正,本次視為修正後第1次公告,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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