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01201@metro.taipei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0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查閱契約、工程規範及圖說。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萬隆站月台層及大廳層,景安站月台層部分區域
(七)其他規定:
1.施作內容:
(1)天花板重置。
(2)照明設備重置。
(3)空調更新。
(4)消防及標示等設備配合新設天花板復原調整或等相關工作。
(5)依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工程完竣後,應由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會同室內裝修從業者向原申請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合格後,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合格證明。
2.工作項目:
(1)各站天花板更新(包含拆除、組立、安裝等),並依天花板更換後進行設備位置調整、復原等工作,相關施工項目如下:
A.暗架F型骨架微孔鋁板天花:尺寸600*600mm,施作位置為萬隆站大廳層及月臺層,共601平方公尺景安站月臺層,共911平方公尺。
B.暗架F型骨架烤漆鋁板天花:尺寸600*600mm,施作位置為萬隆站大廳層及月臺層,共1,720平方公尺;景安站月臺層,共645平方公尺。
C.弧形鋁障板天花(含半明架鋁板封板):尺寸2,400*30mm,施作位置為萬隆站挑高區,共527平方公尺。
(2)照明燈具更新:
A.萬隆站:T-BAR燈T8-10W*4,共263盞;100W LED筒燈,共28盞;T-BAR燈T8-20W*2,共12盞。
B.景安站:T-BAR燈T8-10W*4,共157盞。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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