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電子郵件信箱
t468@mt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為本校普通教室之整體空間優化改善工程,包含學生置物櫃掃具櫃汰換、牆面修繕、美化設計等項目。各項設施須兼顧美感、安全、功能與環保,並採用符合綠建材標章之材料,打造舒適、安全且具永續性的學習空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2.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801060室內裝修業。
3.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E801060室內裝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收受投標文件時間:114年6⽉30⽇下午5時截⽌收件。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27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27日下班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於114年7⽉1⽇上午9:30辦理開標,114年7月1日下午1:00辦理評選。
五、本案係以原招標文件重新招標,並做微幅修改:原招標文件完工日為114年8月15日,延後至8月21日,並調整校內暑輔使用教室,降低工程期間廠商因配合暑輔須調整至夜間或暫停施工之干擾。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