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電子郵件信箱
t435@mt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33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事涉及全中運動賽事,亦難有補救時間,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3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民族實中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依其所設立之章程得實際經營體育運動事業或運動訓練事業者為限 。
(2) 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J801030)、運動訓練業(J802010)、運動比賽業(J803020)、管理顧問業(I103060)。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9月1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傳真(02)27325408,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9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係採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專業服務勞務採購,以限制性招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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