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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機關於主管會議討論議決通過,得以原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2次,每次擴充1年,每次擴充金額為163萬8,81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 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 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114年09月12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24411號函修頒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7印刷及其輔助業或IZ01影印業。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