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8581770分機5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ichaelhu1964@gmail.com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消防系統水管路更新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2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109年08月25日府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現場勘查: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得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 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學校總務處請求解釋。
2、承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需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本案含有電氣工程220v、380v施作,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乙級以上之配電線路裝修職類技術士資格。
3、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110年3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疑義,聯絡電話:28581770分機510陳小姐,傳真電話:28585627,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機關釋疑之期限,不得逾截止投標日(110年4月6日),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4、本案於110年4月7日上午9時00分假本校4樓課程發展研討室辦理開標。
5、廠商應依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辦理,並嚴禁於在校期間(含午休、晚休等)有喝酒、酒醉行為、抽菸、吃檳榔等,如發現有宿醉狀況,需立即停止施工,以確保校園整體安全;並請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治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6、承包廠商應配合校方避免干擾正常上課,不可妨礙本校師生之上課品質與安寧;若需夜間趕工者,應在5日前通知監造單位及校方核可。
7、本工程於施工期間廢棄物不得傾入排泄水孔,並不得在洗手台清洗工程相關工具;本工程完工後之廢棄物,應配合學校要求即刻合理處理,不得拖延。
8、本工程案有懲罰性違約金、逾期或違反扣罰事項,請廠商特別注意本契約相關規定:「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等規定。
9、本案若拆除後之有價料由廠商尋覓合格回收商估價並交由監造單位認定殘值,廠商處理所得應繳交校方;若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產物品交留校方保管。
10、本案公告底價為420萬元整(即為預計金額)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關渡國民中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9T01:41:1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michaelhu1964@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109年08月25日府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勘查: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得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 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學校總務處請求解釋。 2、承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需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本案含有電氣工程220v、380v施作,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乙級以上之配電線路裝修職類技術士資格。 3、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110年3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疑義,聯絡電話:28581770分機510陳小姐,傳真電話:28585627,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機關釋疑之期限,不得逾截止投標日(110年4月6日),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4、本案於110年4月7日上午9時00分假本校4樓課程發展研討室辦理開標。 5、廠商應依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辦理,並嚴禁於在校期間(含午休、晚休等)有喝酒、酒醉行為、抽菸、吃檳榔等,如發現有宿醉狀況,需立即停止施工,以確保校園整體安全;並請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治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6、承包廠商應配合校方避免干擾正常上課,不可妨礙本校師生之上課品質與安寧;若需夜間趕工者,應在5日前通知監造單位及校方核可。 7、本工程於施工期間廢棄物不得傾入排泄水孔,並不得在洗手台清洗工程相關工具;本工程完工後之廢棄物,應配合學校要求即刻合理處理,不得拖延。 8、本工程案有懲罰性違約金、逾期或違反扣罰事項,請廠商特別注意本契約相關規定:「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等規定。 9、本案若拆除後之有價料由廠商尋覓合格回收商估價並交由監造單位認定殘值,廠商處理所得應繳交校方;若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產物品交留校方保管。 10、本案公告底價為420萬元整(即為預計金額)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關渡國民中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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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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