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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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cpei5411@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未來增購權利:本校保留後續擴充一年之權利,履約實績優良者,期滿經雙方同意得優先續約一年,惟合約到期前如未再簽約視同終止,廠商應自動停止。約滿一個月前經廠商提出續約,獲機關午餐管理委員會評估同意後,得另定106學年新約上限一年(續約期限以一年為限)。期間自106年08月01日(以開學日為準)起至107年07月31日止,擴充後預估二年採購金額為6,652,8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2樓永平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12號總務處事務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3.廠商納稅證明
4.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價格及數量:以桶餐方式供應,固定價格給付,每份新臺幣55元整,每日供應量約320份(實際採購數量依學生訂購數量為準),預估採購金額為1年332萬6400元整。
2.供餐方式:採兩家得標廠商按月輪流供餐,獲選廠商評選序位第一者提供第一個月,評選序位第二者提供第二個月。
3.餐盒需有保溫設置,運送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4.供應廠商每月派員到校協助訂餐及收費事宜。
5.投標廠商請提供實際供貨桶餐(等值55元;3人份),提供現場評選委員評分用。
6.預定決標日為開標後15日內。
7.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07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提出疑義,招標機關將於7月13日前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