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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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108學年度結束前1個月,經本校成立之服務績效評審委員,評量評分結果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經簽准機關首長同意後,得採(不公開)限制性招標,並依程序完成後辦理後續擴充採購1個學年(即自109年7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30,82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天母國中總務處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天母國中校務發展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天母國中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08年3月19日(二)下午5時。
2.開標(資格標)日期:108年3月20日(三)上午9時。
3.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務發展中心。
4.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108年3月20日(三)下午3時企劃服務說明暨審查會(地點於本校2樓校務發展中心)。
5.釋疑期限:參加投標之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及合約內容有疑義,請以書面於108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請求解釋。
6.異議期限:請以書面於108年3月19日下午5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提出,本機關將於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7.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8.本案底價校服一套新臺幣1,65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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