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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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或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相關製造販賣之廠商,並持有公司、商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06年9月25日下午5時。
2.開標日期:106年9月26日上午9時。開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入規格審查,規格審查合格廠商進入價格審查。
3.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務發展中心。
4.疑義期限:參加投標之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及合約內容有疑義,請以書面於106年9月20日下午5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請求解釋。
5.異議期限:請以書面於106年9月25日下午5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提出,本機關將於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6.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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