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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頒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06年6月12日(一)下午17時。
2.開標(資格標)日期:106年6月13日(二)上午9時。
3.開標地點:本校2樓校務發展中心。
4.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106年6月13日(二)下午13時30分企劃服務說明暨審查委員會會議,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定及格分數80分之廠商,續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地點於本校2樓校務發展中心)。
4.釋疑期限:參加投標之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及合約內容有疑義,請以書面於106年6月12日下午17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請求解釋。
5.異議期限:請以書面於106年6月12日下午17時前逕送達本校主辦單位提出,本機關將於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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