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hgj@mh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為契約期滿後,經本校考評為優良(即平均80分以上者),得保留辦理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惟以1年為限;後續擴充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60號本校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60號本校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之勞務契約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上述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須持有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請於投標時檢附)。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一、截標時間及地點:115年8月17日(一)下午5時於本校1樓總務處。
二、開標時間及地點:115年8月18日(二)上午8時30分於本校3樓會議室。
三、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115年8月18日(二)上午開標後,預計下午2時0分於本校3樓會議室。
四、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五、準備服務建議書共7份。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115年8月13日(四)下午5時前,以書面 向本校提出;本校釋疑期限:115年8月14日(五)下午5時前。
七、招標期間,請於上班時間(早上8時至下午5時)投標,投標截止當日亦為早上8時至下午5時投標。
八、請於服務建議書內檢附單價分析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