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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敦煌路19號 臺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警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決標日當日起算 9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總務處 / 完成 符合招標規格及數量清點(含器械設備組裝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或運動、體育器材買賣、製造業等相關行業之業者 (需同時具有F113020電器批發業或 F213010電器零售業);或具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可採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及書面報價,已簽准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2.本案需繳納押標金(18,000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 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 3 %。3.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決標日當日起算 9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總務處 / 完成 符合招標規格及數量清點(含器械設備組裝完成) 。4.廠商對招標文件應予詳閱,如有疑問應於上班時間(8:00~17:00)向本校提出詢問,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5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以書面答覆。投標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敦煌路19號 ;電話:25948631-240、242;傳真:25928834。5.開標時間:115年3月31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書香樓四樓開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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