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0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銳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0,000
原始預算
$ 4,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傳真號碼 (02)27069623
電子郵件信箱 avon573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目標是利用至善樓教室空間整修為專科教室,將日新樓、勤業樓建物內設置的專科教室遷出,以利後續建物拆除。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主要整修工程工項履約期限為 114年3月31日;第2階段活動式吸音隔屏履約期限為114年5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設計資格)。 (2) 建築師事務所。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施工資格)。 (3)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 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本案服務需求內容詳「「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採購案需求說明書。 3.本校本案標案聯絡人及電話:(02)27557131轉113,蕭雅方。 4.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開標作業,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5.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下午1時30分舉行評選作業,需準備簡報,依投標送件時間先後作為簡報順序,簡報時間為12分鐘,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傳真號碼
(02)27069623
電子郵件信箱
avon573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目標是利用至善樓教室空間整修為專科教室,將日新樓、勤業樓建物內設置的專科教室遷出,以利後續建物拆除。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主要整修工程工項履約期限為 114年3月31日;第2階段活動式吸音隔屏履約期限為114年5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設計資格)。 (2) 建築師事務所。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施工資格)。 (3)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 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本案服務需求內容詳「「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採購案需求說明書。 3.本校本案標案聯絡人及電話:(02)27557131轉113,蕭雅方。 4.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開標作業,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5.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下午1時30分舉行評選作業,需準備簡報,依投標送件時間先後作為簡報順序,簡報時間為12分鐘,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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