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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6年5月28日以前貨品送達本校學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C701010印刷業、 C702010製版業、 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 IZ10010排版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JZ99030攝影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二.其他:
1.本案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已簽准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無押標金,需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000元,無保固金。
3.履約期限:116年5月28日以前貨品送達本校學務處。
4.廠商對招標文件應予詳閱,如有疑問應於上班時間(8:00~16:00)向本校提出詢問,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30日下午16:00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5年7月31日下午16:00前以書面答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65號;電話:23090986-510、511;傳真:23072786。
5.開標時間:115年8月5日上午08時3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
6.評審時間:115年8月5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
7.預計決標日期:115年8月5日。
8.得標廠商可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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