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0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信義樓暨舞蹈館校舍屋頂防水隔熱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10/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沃建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841
原始預算
$ 252,84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事務組長王玫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機關代碼 3.79.6.7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王玫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傳真號碼 (02)25338329
電子郵件信箱 appleann32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2,84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48,673元
補助金額_2 90,38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忠孝樓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決標方式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二、開標時間:110年10月26日(二)上午09時1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三、評審時間:110年10月26日(二)上午09時3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 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聯絡電話 2533-3888*241事務組王組長,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五、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若需詳加了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請與本案需求單位 聯絡至校現場勘查。聯絡電話:2533-3888*241事務組王組長,以確保所提供之標的符合 本校之需求。 六、本案監造預算費用為新臺幣11萬3,779元,未經完成立法程序前,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本案有關監造部分契約全部解除。 (二)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監造費用之金額低於監造費用決標金額者,應調降訂約總價或 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 (三)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含已支付之保險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78
聯絡人
事務組長王玫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機關代碼
3.79.6.7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王玫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傳真號碼
(02)25338329
電子郵件信箱
appleann32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2,84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48,673元
補助金額_2
90,38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忠孝樓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決標方式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二、開標時間:110年10月26日(二)上午09時1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三、評審時間:110年10月26日(二)上午09時3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 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聯絡電話 2533-3888*241事務組王組長,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五、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若需詳加了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請與本案需求單位 聯絡至校現場勘查。聯絡電話:2533-3888*241事務組王組長,以確保所提供之標的符合 本校之需求。 六、本案監造預算費用為新臺幣11萬3,779元,未經完成立法程序前,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本案有關監造部分契約全部解除。 (二)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監造費用之金額低於監造費用決標金額者,應調降訂約總價或 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 (三)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含已支付之保險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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