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07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游泳池救生員人力委外服務勞務採購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鵝運動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000
原始預算
$ 421,0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宗徽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機關代碼 3.79.6.7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聯絡人 吳宗徽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傳真號碼 (02)25338329
電子郵件信箱 heero1030@paj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次,1次1年,至110年度合約期滿,廠商無違反合約應辦事項且履約情形良好,經本校業務單位評估召開後續擴充會議,或簽請機關首長核可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得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7、8月份除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IZ12010 人力派遣業等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及企畫書,決標方式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2.無押標金。 3.開標時間:110年01月05日(二)上午10時0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4.評審時間:110年01月05日(二)上午10時3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5.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10年01月04日24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10年01月04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3-3888*241事務組吳組長,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6.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若需詳加了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聯絡電話:2533-3888*233體育組李組長,以確保所提供之標的符合本校之需求。 7.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8.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須換購領標及其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78
聯絡人
吳宗徽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機關代碼
3.79.6.7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聯絡人
吳宗徽
聯絡電話
(02)25333888#241
傳真號碼
(02)25338329
電子郵件信箱
heero1030@paj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次,1次1年,至110年度合約期滿,廠商無違反合約應辦事項且履約情形良好,經本校業務單位評估召開後續擴充會議,或簽請機關首長核可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得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5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7、8月份除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IZ12010 人力派遣業等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及企畫書,決標方式為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2.無押標金。 3.開標時間:110年01月05日(二)上午10時0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4.評審時間:110年01月05日(二)上午10時30分。地點:本校忠孝樓一樓校史室 5.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10年01月04日24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10年01月04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3-3888*241事務組吳組長,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總務處。 6.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若需詳加了解本校之需求規格,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聯絡電話:2533-3888*233體育組李組長,以確保所提供之標的符合本校之需求。 7.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8.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須換購領標及其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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