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9.6.7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6.73 |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 北投區 石牌路一段139號 |
| 聯絡人 | 李博陽 |
| 聯絡電話 | (02) 28224682 #253 |
| 傳真號碼 | (02) 28265330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6/28 13:3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6/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79.4 |
| 補助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3,267,750元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北投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70675528 |
| 廠商名稱 | 元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否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代碼_2 | 70389237 |
| 廠商名稱_2 | 盛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廠商代碼_3 | 09850299 |
| 廠商名稱_3 | 豪美土木包工業 |
| 是否得標_2 | 是 |
| 組織型態_2 | 商業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02 基隆市 中正區 平三路6號 |
| 廠商電話 | (02) 24620570 |
| 決標金額 | 2,182,3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6/30 - 105/08/20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5年度校舍材料劣化修復工程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豪美土木包工業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2,822,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182,3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元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2,990,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未得標廠商_2 | 盛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標價金額_2 | 2,77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6/30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7/01 |
| 契約編號 | 105018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182,3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6.73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 |
| 附加說明 | 本案於105年6月8日上網公告,105年6月28日開標,投標廠商共計3家,審標結果3家廠商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開標結果符合招標文件之最低標廠商豪美土木包工業標價新台幣2,182,300元,低於核定底價百分之八十,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以及工程會100年8月22日工程企字第10000261094號函頒修之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4項,主持人依此宣布保留決標,本校於105年6月29日函知豪美土木包工業(北市石中總字第10530527800號函)於105年7月5日(含)前,以書面方式向本校提出說明。豪美土木包工業於期限內以書面方式依上開事項提出合理之說明(豪土字第100031801號),表示願意承作切結並且繳交差額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本案以繳妥當日(105年6月30日)為決標日,於同日決標予該廠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