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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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1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6月1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5659號函修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含以上)之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最近3年內具有變頻多聯空調系統(VRF)實績證明,契約或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08月07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提出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3年08月09日下午17時前。
2.本採購訂於113年08月14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5樓會議室開標,113年08月19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5樓會議室召開審查會議。
3.本案公告底價為5,419,000元,如投標廠商報價超過此金額,視為不合格標。
4.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既有空調機房主機及水泵拆除後,賸餘有價廢料回收(所有具有回收價值之相關金屬預估約5,000公斤),不列入標單及契約總價;有價廢料回收單價每公斤8元,屬固定單價,不隨決標金額比例調整,承包商於完工後繳交有價廢料回收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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