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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額或數量:
116學年度為後續擴充期間,數量預估為374,000份,每餐單價皆以85元計(內含1元為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費),預估金額為31,790,000元,本契約總價金額上限為63,580,000 (115學年度預算金額31,790,000元加116學年度後續擴充31,790,000元,後續擴充履約廠商之擇定及家數由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先使⽤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
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對於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19⽇前以
書⾯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22⽇前以書⾯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請求釋疑地址、聯絡⼈、電話、傳真電話:臺北市⼤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
臺北市立仁愛國⺠中學總務處承辦⼈李婉甄。電話:(02)23255823分機8208,
傳真電話:(02)27541409。
(三)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115年8⽉18⽇(二)上午10時30分假本校六藝樓1樓簡報室辦理。
(四)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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