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Y111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非營利幼兒園增班工程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3/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廣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0,000
原始預算
$ 4,046,753
底價金額
$ 4,033,600
決標折數
98.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統偉
聯絡電話 (02)27236771#521
機關代碼 3.79.6.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
聯絡人 卓統偉
聯絡電話 (02)27236771#521
傳真號碼 (02)27293744
電子郵件信箱 532@syi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46,75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5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開標日期:111年3月16日上午10時0分。 (2) 決標日: 決標起30日內。 (3) 評分及格審查會議日期及地點:111年3月18日上午10時0分於本校校史室。 (4) 押標金:新台幣20萬元整。 (5)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0萬元整。 (6)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75日曆天內完工。 (7) 本案公告底價:4,033,600元。 (8)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2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本案第2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 (11) 若公告後疫情警戒升級,本案評分及格審查會議,本校得於廠商到校後以視訊方式分流人數於不同會議室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統偉
聯絡電話
(02)27236771#521
機關代碼
3.79.6.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
聯絡人
卓統偉
聯絡電話
(02)27236771#521
傳真號碼
(02)27293744
電子郵件信箱
532@syi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46,75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5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開標日期:111年3月16日上午10時0分。 (2) 決標日: 決標起30日內。 (3) 評分及格審查會議日期及地點:111年3月18日上午10時0分於本校校史室。 (4) 押標金:新台幣20萬元整。 (5)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0萬元整。 (6)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75日曆天內完工。 (7) 本案公告底價:4,033,600元。 (8)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2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本案第2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 (11) 若公告後疫情警戒升級,本案評分及格審查會議,本校得於廠商到校後以視訊方式分流人數於不同會議室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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