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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hs132@chh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 113 年 12 月 31 前,經 本校會議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本校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的權利,預估金額同為新臺幣26萬6仟元整 。後續擴充所需經費須俟法定預算公布後生效,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採購價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興路46巷2號(景興國中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興路46巷2號(景興國中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3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頒行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預計開決標日期:113年5月21日下午1時30分開標、同日下午2時於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評審會議。
3.其餘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契約之相關注意事項。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5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