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d38350704132@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履約績效良好,本校110年度預算通過,且須經本校體育委員會相關人員審核通過,經簽約雙方同意優先續約一年,預計擴充採購金額以110年度實際通過預算數為準(視當年度預算金額調整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興路46巷2號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最新勞務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預計開決標日期:108年11月28日上午9時
3.公告底價(109年預算金額加110年度預計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1,550,240元整(含機關預列固定費用總價1,409,840元)
4.其餘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契約之相關注意事項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自108年11月14日日至108年11月18日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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