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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逸仙樓4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局頒定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二者均須檢附)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902011旅行業
2.交通部觀光局核定,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廠商納稅證明(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總價決標。
二、截標日期:111年6月7日(星期二)17時。
三、開標日期:111年6月8日(星期三)10時。
四、評審日期:111年6月10日(星期五)9時30分。
五、議價日期:111年6月10日(星期五)14時。
六、地點:本校逸仙樓四樓校史室。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1年5月29日前以書面提出,本校釋疑期間至111年6月2日17時止。
八、本案免收押標金,決標後將收履約保證金固定金額新臺幣10萬元整。(不逾預算金額之1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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