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1 已截止

108年度租用學生通學專車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公告日:107/11/23 截止日:107/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060,000

押標金
$ 153,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11/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婉婷
聯絡電話 (02)27924772#251
機關代碼 3.79.6.60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
聯絡人 蕭婉婷
聯絡電話 (02)27924772#251
傳真號碼 (02)27949193
電子郵件信箱 scpm@smj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逸仙樓四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三民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市區汽車客運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2)所得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至少6輛營業車車籍資料、車輛須附經有關主管機關檢驗合格登錄證明、投保車輛強制第三責任險證明,車輛坐、立位合計,依相關法規須能容納50人(含)以上之大型冷氣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釋疑期限107年11月27日。 2.開標時間:107年11月28日上午10時,預定決標日:108年1月10日 3.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於下列方式擇一辦理(詳本須知五十九條):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4.本案於契約第七條訂定在下次交通車招標案因故未決標前,經機關通知,廠商同意依原合約單價規範負責續運至新合約成立止,期限2個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婉婷
聯絡電話
(02)27924772#251
機關代碼
3.79.6.60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
聯絡人
蕭婉婷
聯絡電話
(02)27924772#251
傳真號碼
(02)27949193
電子郵件信箱
scpm@smj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逸仙樓四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45號(三民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市區汽車客運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2)所得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至少6輛營業車車籍資料、車輛須附經有關主管機關檢驗合格登錄證明、投保車輛強制第三責任險證明,車輛坐、立位合計,依相關法規須能容納50人(含)以上之大型冷氣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釋疑期限107年11月27日。 2.開標時間:107年11月28日上午10時,預定決標日:108年1月10日 3.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於下列方式擇一辦理(詳本須知五十九條):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4.本案於契約第七條訂定在下次交通車招標案因故未決標前,經機關通知,廠商同意依原合約單價規範負責續運至新合約成立止,期限2個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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