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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電器承裝業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其他: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2.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8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設計範圍、方向,若需至本機關進行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或學校需求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陳政祥先生 (電話02-25014320轉101)。
4.本案預計於108年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辦理開標、108年12月11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評審、預計108年12月11日下午14時00分辦理議價,地點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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