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1 已決標公告

校園暨班級教室廣播改善工程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拓通信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29,400
原始預算
$ 3,306,430
底價金額
$ 3,250,000
決標折數
99.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鳳儀
聯絡電話 (02)25014320#101
機關代碼 3.79.6.5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聯絡人 王鳳儀
聯絡電話 (02)25014320#101
傳真號碼 (02)25037164
電子郵件信箱 D01@wcj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6,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2 09: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本校4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5321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3月20日開工並起算工期本工程係以90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工程及技術服務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七、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營業項目列有視聽、廣播音響、電話等與本案相關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2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設計範圍、方向,若需至本機關進行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或學校需求時,請事先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以確保規劃設計符合學校需求。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 3.本案公告底價為參佰貳拾伍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鳳儀
聯絡電話
(02)25014320#101
機關代碼
3.79.6.5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聯絡人
王鳳儀
聯絡電話
(02)25014320#101
傳真號碼
(02)25037164
電子郵件信箱
D01@wcj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6,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2 09: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本校4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5321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3月20日開工並起算工期本工程係以90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工程及技術服務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七、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營業項目列有視聽、廣播音響、電話等與本案相關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2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設計範圍、方向,若需至本機關進行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或學校需求時,請事先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以確保規劃設計符合學校需求。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 3.本案公告底價為參佰貳拾伍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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