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111076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
電子郵件信箱
t10541@apps.fa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莊敬樓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250號莊敬樓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修正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
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
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5月8日前以書面提出請求釋疑,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5年5月10日前釋疑。
3.機關於等標期提供現場會勘,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上午8時10分至下午4時;
因學校有門禁之規定,會勘前請先電話通知(02)2810-8766#140或#141。
4.本採購訂於115年5月13日(三)下午2:00於本校莊敬樓2樓簡報室開標資格審
查:,115年5月15日(五)下午2:00評選委員會評選。
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需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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