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學生專車服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1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東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93,450
原始預算
$ 2,107,500
底價金額
$ 2,093,4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束鍾,梁增勝
聯絡電話 (02)28108766#141,134
機關代碼 3.79.6.5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
聯絡人 施束鍾,梁增勝
聯絡電話 (02)28108766#141,134
傳真號碼 (02)28102207
電子郵件信箱 nelissa@ms9.ur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機關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雙方合意願照原契約條件金額及數量續約1年,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10萬7,5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12
原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機關文件費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8 14: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本校莊敬樓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訂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截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開標日期: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地點於本校莊敬樓2樓簡報室。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期限前(110年11月15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110年11月16日)。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或收件時間代之。如開標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者,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以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進入本校請自備口罩,人員在入校前至少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或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5.本案訂底價,並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16日府工採字第1093006836號函公告底價。底價為:2,093,45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束鍾,梁增勝
聯絡電話
(02)28108766#141,134
機關代碼
3.79.6.5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
聯絡人
施束鍾,梁增勝
聯絡電話
(02)28108766#141,134
傳真號碼
(02)28102207
電子郵件信箱
nelissa@ms9.ur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機關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雙方合意願照原契約條件金額及數量續約1年,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10萬7,5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12
原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機關文件費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8 14: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本校莊敬樓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250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訂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截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開標日期: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地點於本校莊敬樓2樓簡報室。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期限前(110年11月15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110年11月16日)。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或收件時間代之。如開標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者,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以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進入本校請自備口罩,人員在入校前至少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或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5.本案訂底價,並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16日府工採字第1093006836號函公告底價。底價為:2,093,45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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