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操場高圍網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晴成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5,048
原始預算
$ 2,031,583
底價金額
$ 2,031,583
決標折數
7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6 - 圍籬及護欄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筱雯
聯絡電話 (02)23916697#511
機關代碼 3.79.6.5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
聯絡人 徐筱雯
聯絡電話 (02)23916697#511
傳真號碼 (02)23568475
電子郵件信箱 t850@ccj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6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與第一次公告之差異:規劃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8日下午5時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公告底價:新台幣2,031,583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筱雯
聯絡電話
(02)23916697#511
機關代碼
3.79.6.5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
聯絡人
徐筱雯
聯絡電話
(02)23916697#511
傳真號碼
(02)23568475
電子郵件信箱
t850@ccj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6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與第一次公告之差異:規劃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8日下午5時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公告底價:新台幣2,031,583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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