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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8月15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本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108年07月05日府工採字第1083013194號函修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原則上本案於108年10月15日前採一次交清。惟外套製作所需工作天數較長,至遲108年11月11日前完成交貨。履約期限為108年8月15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以實際訂製數量結算付款。
2.本案截止投標日108年8月26日下午5時截標,開標日為108年8月27日上午9時開標,10時評審。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20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23日17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依實際訂製數量計算結算付款。
補充本次更正內容
1.重新上網公告改採參考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招標。
2.更正契約第17頁 方法3
3.更正投標須知改參考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4.增加公告預估單價及參考圖樣(布樣放置總務處,廠商可現場觀看,請先電話告知總務處)
5.增加評審須知及評分表
6.公開評審委員名單:李聖宏.李美琪.蘇愉恩.蕭玉潔.高妙貞
當日更正提出疑義時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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