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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3樓小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08.6.29至108.8.28(2項工程分段履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本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修正 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內政部核定室內裝修登記證)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押標金5萬元,履約保證金10萬,保固金3萬元。
2.本案截標期限108.6.17下午5時,開標時間108.6.18下午2時開標。
3.本案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11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針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4.其他:1.廊道工程施工(於108年6月29開工至108年8月28日前完工)。2.辦公室空間活化工程(於108年6月29開工至-7月15日前完工)。本案採分段驗收分段付款,請廠商依上述工期完成後辦理驗計價。
5.本案底價公開為新臺幣:107萬6,000元。
6.本案第2次招標刪減原規劃(廊道)項目第3.16.17整項刪除,不施作;原20.27.28.29工項數量刪減,檢附廊道刪減項目對照表。
7.本案第3次招標修正圖說A-0、A-2、A-3、A-5〜A-13,僅就圖說材料部份,在不影響功能效益,改以經濟材料(例如:柳安木腳材改為一般木頭腳材;防水夾板改為一般夾板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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