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官訂定支範本之理由:採本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登記證或室內裝修業(採內政部核准之)登記證
二、最近ㄧ期或上ㄧ期之納稅證明文件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1,428萬2721元;採購金額: 1,428萬2721元。
(二)押標金:新臺幣71萬元整。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四)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五)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7年2月26日17時止。
(六)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算90個日曆天完工。
(七)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7年2月27日(即同開標日)。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23日12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2月23日下午5時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公國民中學(02)27261481#4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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