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電子郵件信箱
t964@lsjh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本校2樓校史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能如期、如質履行合約內容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能如期、如質履行合約內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總務處事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旅行業執照(未受停權處分或有效期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第13條(二)1.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履約期限:活動日程為三天兩夜。以下三個時段擇一辦理。
(1)第一優先時間:114年9月17日(三) - 9月19日(五)三天或
(2)第二優先時間:114年9月24日(三) - 9月26日(五)三天或
(3)第三優先時間:114年9月21日(日) - 9月23日(二)三天。
2.本案預估金額為依據預估參加人數計算,實際付款金額以實際參加人數核銷;機關不保證最低參加人數,投(得)標廠商應自行評估風險,盈虧自負。
3.預計參加學生約572人(包含清寒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預估40人)及行政人員預估31人(皆以實際參加人數為準)。
4.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06月30日以內(含)或完成採購履約標的。
5.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即114年6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開標時間:114年6月17日(二)上午8時3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開標。
7.評選時間:114年6月18日(三)上午10時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評選,如因其他原因改期,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8.本案辦理廠商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會議,準用最有利標擇優勝廠商依序議價。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9.請投標廠商於評選當日攜帶資格文件正本(請勿放入標單內),以便於決標當日,機關與得標廠商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之手續。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