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 已決標公告

114年教學大樓暨工藝大樓局部電力改善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04/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磐固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1,500
原始預算
$ 676,100
底價金額
$ 672,900
決標折數
99.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珈安
聯絡電話 (02)27991867#431
機關代碼 3.79.6.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聯絡人 林珈安
聯絡電話 (02)27991867#431
傳真號碼 (02)27999418
電子郵件信箱 t964@lsjh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76,1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6 08:45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本校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6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專□甲□乙■丙級(含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第1點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4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5月2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請投標廠商於開標當日攜帶資格文件正本(請勿放入標單內),以便於決標當日,機關與得標廠商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之手續。 3.本採購訂於114年05月6日(二)上午8時45分於本校校史室開標,同日上午11時0分辦理評審會議,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等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4.本案已簽奉核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54
聯絡人
林珈安
聯絡電話
(02)27991867#431
機關代碼
3.79.6.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聯絡人
林珈安
聯絡電話
(02)27991867#431
傳真號碼
(02)27999418
電子郵件信箱
t964@lsjh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76,1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6 08:45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本校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6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專□甲□乙■丙級(含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第1點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4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5月2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請投標廠商於開標當日攜帶資格文件正本(請勿放入標單內),以便於決標當日,機關與得標廠商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之手續。 3.本採購訂於114年05月6日(二)上午8時45分於本校校史室開標,同日上午11時0分辦理評審會議,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等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4.本案已簽奉核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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