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學校運動場域照明設備更新工程採購案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8/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亞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6,137
原始預算
$ 656,137
底價金額
$ 656,13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昇津
聯絡電話 (02)27991847
機關代碼 3.79.6.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聯絡人 謝昇津
聯絡電話 (02)27991847
傳真號碼 (02)27999418
電子郵件信箱 cindy450900@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56,13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叁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預計自106/8/28至9/26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6)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乙■丙級(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標的:包含施工費新台幣221,137元整及設備費435,000元,共計新台幣656,137元整。 2.本案採"總價決標",需另檢附各項工程詳細表預算書(含總表、明細表)。 3.履約期限:30日曆天(預估自106年08月28日至106年09月26日),本案配合學校場館使用,活動中心3樓照明設備於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106年8月28日起至106年9月10日止,先辦理竣工(查驗、驗收)後使用移交。工期核算原則依「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規定辦理,因應一例休投(得)標廠商應自行評估所需增加人工成本風險,並詳細評估投標總金額,盈虧自負。 4.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請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106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逾期將不受理,本校將於106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機關於等標期提供現場會勘,現場會勘時間:暑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00分至中午12時;因機關有門禁之規定,會勘前請先電話通知。 6.本案已簽奉核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54
聯絡人
謝昇津
聯絡電話
(02)27991847
機關代碼
3.79.6.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聯絡人
謝昇津
聯絡電話
(02)27991847
傳真號碼
(02)27999418
電子郵件信箱
cindy450900@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56,13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叁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預計自106/8/28至9/26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6)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乙■丙級(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標的:包含施工費新台幣221,137元整及設備費435,000元,共計新台幣656,137元整。 2.本案採"總價決標",需另檢附各項工程詳細表預算書(含總表、明細表)。 3.履約期限:30日曆天(預估自106年08月28日至106年09月26日),本案配合學校場館使用,活動中心3樓照明設備於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106年8月28日起至106年9月10日止,先辦理竣工(查驗、驗收)後使用移交。工期核算原則依「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規定辦理,因應一例休投(得)標廠商應自行評估所需增加人工成本風險,並詳細評估投標總金額,盈虧自負。 4.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請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106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逾期將不受理,本校將於106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機關於等標期提供現場會勘,現場會勘時間:暑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00分至中午12時;因機關有門禁之規定,會勘前請先電話通知。 6.本案已簽奉核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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