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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1巷7號寰宇樓2樓蘭亭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1巷7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09030 運動器材批發業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209020 運動器材零售業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或相關行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920,000元整。
(二)開標時請廠商"務必出席",以保障自身權益:
1.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2.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712-6701*512事務組陳組長,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361巷7號總務處。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