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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前棟1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801060室內裝修業
※需檢附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釋疑(逾期者不受理),連絡電話:23362789分機501事務組長,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總務處),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4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
備註
本案為第2次上網招標,於1次流標後,經檢討全案圖說預算,增加總金額及新增項目、調整部分圖說規格,修正後之預算及圖說如招標文件,並依招標規定之等標期辦理招標,
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工本費。
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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