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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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anne2527@lsjh.tp.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9.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618,83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會議室(108臺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599010配管工程業。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5)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所疑議,應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5年7月27日中午12時止。另本校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二、如有意願投標廠商,可自行於上班期間至本校場勘。(或可洽詢總務處楊主任,電話:02-23362789轉500)。
三、本次公告修正履約期限,延後至105年11月15日前竣工。(預定開工日期則由機關與廠商協調後確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