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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5年8月30日起至116年6月30日 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5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布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6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329377分機520曾組長、傳真電話02-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二、本案開標及評選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115年8月17日上午9時30分。
評選時間:預計115年8月18日上午10時0分。
地點:均在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
審標結果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合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審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五、本案每⼈每餐固定價格85元(含1元合作社代辦費及公立國中小國產溯源食材獎勵金每人每餐10元),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價格,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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