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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招標機關保留與得標廠商後續擴充2個月之權利,俟115年度預算通過後,且得標廠商經招標機關審查履約情形良好,後續擴充2個月,擴充期間為115年1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46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J802010運動訓練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相關行業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329377分機520曾組長、傳真電話02-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二、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114年12月19日上午9時30分。
評審時間:預計114年12月19日上午10時30分。
地點:均在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
審標結果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合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審。
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開標或評審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審時,開標或評審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