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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240萬元,擴充期間預估數量為28萬份,預算單價為80元,後續擴充以【一】年為限,擴充時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06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暑期輔導及當年教育局核定113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請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除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3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業者名單可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之整合查詢服務>食品>HACCP查詢)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4
⽇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政府採購法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訂於113年7月15日10時開標、113年7月16日13時30分辦理評選(廠商須辦理簡報,請詳閱評審須知),地點:均在本校3樓會議室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 3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政府採購法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訂於113年6月5日14時開標、113年6月7日9時辦理評審(廠商須辦理簡報,請詳閱評審須知),地點:均在本校3樓會議室辦理。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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