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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75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1月1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0100440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以上僅需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現場勘查: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招標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作地點詳細勘查,俾以明瞭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本校總務處(聯絡電話:28329377分機520顧組長或500何主任)請求解釋。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內(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請求釋疑,並於111年3月23日前回復釋疑,聯絡電話:28329377分機520顧組長,傳真電話: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
三、本案111年3月24日下午5時整截止投標,3月25日上午8時30分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同日下午2時召開審查會議,資格合格之廠商須進行簡報,請詳閱審查須知,地點為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預計3月25日下午開價格標及辦理比(議)價決標作業。
四、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金額新台幣379萬9,436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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