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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9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19689號函先行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內(108年11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請求釋疑,聯絡電話:28329377分機520蔡組長,傳真電話: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本校將於108年11月13日前書面回復;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二、本案訂於108年11月15日上午9時0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108年11月15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評選(廠商須辦理簡報,請詳閱評選須知)、預計108年11月15日下午2時00分辦理議價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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