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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頒修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現場勘查: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招標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作地點詳細勘查,俾以明瞭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本校總務處(聯絡電話:28329377分機520蔡組長)請求解釋。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內(108年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請求釋疑,聯絡電話:28329377分機520蔡組長,傳真電話: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
三、本案採公告底價340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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