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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計後續擴充3次,1次1學年度(115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及117學年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為226萬5,750元為限(每學年度預估A款、B款各75套,預估總金額為75萬5,250元);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經本校服裝委員會出席人數半數以上同意後,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免辦理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61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61號2樓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3萬元)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5月0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
機關請求解釋。
(二)疑義、異議受理機關: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電話:27649066,傳
真:2767116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61號。
(三)本校將於114年5月0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廠商。
(四)本案截止投標日期:114年5月12日下午5時。
(五)本案開標日期:114年5月13日上午11時。
(六)公告底價:底價為75萬4,555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