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001 已決標公告

科學樓二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翰琨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2,980
原始預算
$ 1,402,9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美華
聯絡電話 (02)28979001#520
機關代碼 3.79.6.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
聯絡人 陳美華
聯絡電話 (02)28979001#520
傳真號碼 (02)28952048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hm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9 15: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本校科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0工作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詳投標須知十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8日17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底價訂定情形:本案採固定費用。 4.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為112年3月9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提出釋疑之期限,為112年3月3日前。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7.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48
聯絡人
陳美華
聯絡電話
(02)28979001#520
機關代碼
3.79.6.4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
聯絡人
陳美華
聯絡電話
(02)28979001#520
傳真號碼
(02)28952048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hm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9 15: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本校科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0工作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詳投標須知十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8日17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10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底價訂定情形:本案採固定費用。 4.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為112年3月9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提出釋疑之期限,為112年3月3日前。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7.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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