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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建議至現場勘查後再行估價投標,廠商得標後不得以費用編列不足為由提出異議。
2.本案需繳納押標金新臺幣16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3萬元整。
3.開標時間、地點:115年7月6日上午9時於本校3F會議室。評選會議時間為115年7月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3F會議室。
4.本案允許施工時間:
(1)學期中:上午8時至下午8時30分整。
(2)暑假期間平日(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至下午8時30分整。
(3)星期例假日(含星期六、日、國定假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整。
(4)必要時,本校得彈性調整工程施工時間。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即115年6月 2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本校將於115年6月26日前釋疑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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